關于開展2023年省科技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入庫的通知
各縣(市、區)、肇慶高新區、肇慶新區、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肇慶)科技管理部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放管服”改革部署,按照《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開展2023年省科技創新戰略專項(“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入庫工作的通知》(粵科函資字〔2022〕1309號)文件要求,現組織開展2023年省科技專項資金(“大專項+任務清單”)項目入庫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和程序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部署,以“省級引導、市級統籌、充分放權、事后監管、績效導向、獎優罰劣”為原則,省科技廳將2023年任務清單下達至各地市,由地市科技部門參照往年額度組織提出具體項目,按照省、市財政部門要求納入市縣項目庫。現請各縣(市、區)根據省要求的方向類別提出本轄區的入庫項目。
二、任務導向
“大專項+任務清單”支持的項目須圍繞國家和省科技創新重點任務、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和地市優勢特色產業,符合全市科技、產業發展戰略,注重績效目標導向,資金投入方式一般是事前立項資助,也可以是獎勵性后補助,依據我市情況設置如下專題:
專題1:高新區產業集群建設專題(成果科牽頭)
支持方向:貫徹落實《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促進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高質量發展的意見》(粵府〔2019〕28號)精神,支持我市高新區圍繞產業轉型升級提升科技創新能力和科技服務能力,高標準參與建設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和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示范區,全力打造粵港澳大灣區科技產業創新和科技成果孵化轉化重要承載地。重點支持肇慶高新區新能源汽車基地、儲能電池和汽車零部件產業建設,推動園區內國家創新型產業集群的發展;重點支持金利高新區基礎壓延和精細化工產業,西江高新區電子信息和智能制造產業,引育一批高質量高成長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推動高新區內高水平科技孵化育成載體、新型研發機構等創新平臺建設。
入庫要求:
1.入庫對象為省級以上高新區管委會或所在地政府部門。
2.項目資金主要用于重點產業創新型集群發展,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引進和培養高層次人才,建設高水平科技創新平臺,打造科技孵化與技術轉移服務體系。以上建設內容必須有量化考評指標。
3.入庫單位必須建立項目資金專賬或輔助賬,專款專用,不得用于基礎設施修建、辦公廠房裝修等與科技創新無直接關聯的事項。項目驗收時須經專業中介機構出具審計報告;項目實施后必須產生明顯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4.項目實施周期最長不超過3年。
專題2: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建設(成果科牽頭)
支持方向:支持粵桂兩省科技創新協同發展,推動粵桂合作特別試驗區積極培育和引進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引進新型研發機構、孵化育成載體等科技創新平臺和科技服務平臺,努力提升當地科技創新能力。
入庫要求:
1.必須明確項目實施的主體、任務目標、進度安排和資金用途,以及項目實施后所產生的經濟和社會效益。
2.項目資金必須全部用于科技創新,不得用于基礎設施修建、辦公廠房裝修等與科技創新無直接關聯的事項。
3.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2年。
專題3:科技成果產業化發展及創新能力建設(成果科牽頭)
支持方向:
1、支持在中國創新創業大賽中成功進入國賽、省賽或在“星湖杯”創新創業大賽中獲得三等獎及以上參賽項目落地產業化。
2、支持有效期內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和取得入庫登記編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加大研發投入,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3、支持我市企事業單位聯合大灣區其他城市高校、科研院所、企業,圍繞我市“主導+特色”產業發展格局,在我市開展聯合技術研發及成果產業化合作,推動我市參與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中心建設。
入庫要求:
1.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近四年(2019-2022年)科技成果落地并產業化的項目。申請支持方向3的項目合作單位須為大灣區其他城市注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產業化實施地點需在肇慶市內。
2.企業具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具備實驗設備、研發場地、科技人才等創新資源,與國內外高校、科研院所有穩定的合作關系。
3.入庫單位的科技成果可以是自主研發或聯合高校院所共同開發或引進高校院所已有科技成果,需提供法定機構出具的科技檢測報告,擁有相應的知識產權(2項及以上)或已獲得相應知識產權的獨占許可(2項及以上)。
4.項目已進入中試或擴大規模、批量生產階段,成果產業化銷售額達到1000萬元及以上,已產生良好的經濟社會效益。(需提供專項審計報告)
5.項目資金以企業投入為主,企業配套資金不低于申請財政資金的3倍。(需提供專項審計報告)
專題4:農業科技創新與推廣專項(社農科牽頭)
支持方向:根據《廣東省鄉村振興科技計劃》的通知(粵科農字〔2020〕106號)、關于印發《肇慶市推進鄉村振興工作職責清單》的通知(肇委鄉村振興〔2018〕3號)、《關于健全完善市委鄉村振興戰略領導小組產業振興專項組工作機制和組織架構的通知》(肇鄉振組辦〔2021〕12號)、《肇慶市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進鄉村振興重點工作的實施意見〉分工方案》的要求,實施科技興農惠民行動計劃,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科技需求和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社會民生熱點、難點、焦點問題,加大關鍵技術攻關和應用示范,推動農業科技創新,實施農業科技創新專項。支持我市涉農企業、農村專業合作社,開展種質資源收集保護,農業裝備,數字農業和農業現代化示范等科技研發及現代農業先進適用技術推廣應用。
入庫要求:
1.入庫主體必須具有獨立法人的企、事業單位,涉農企業、農業合作社等,優先支持少數民族地區、革命老區及產學研聯合申報的項目。
2.項目入庫必須有明確的項目“新增經費預算(使用說明)”、項目完成后“預計經濟效益情況”和“社會效益情況”。
3.產業化項目新增自籌資金與申請財政扶持資金比例不低于1:1,項目結題驗收時,出具項目資金(包括自籌資金和財政扶持資金)使用專項審計報告。
4.項目總負責人,負責項目申報和實施。項目參與人員必須實質性參與項目的組織實施,防止出現拉本領域高端知名專家掛名現象。
5.申報項目嚴禁各種夸大和虛假行為;項目如獲得立項,項目合同書約定的研究內容、預算投入、驗收指標等指標應與申請書保持一致。
6.實施周期為不超過3年。
專題5: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專題(社農科牽頭)
支持方向:根據《關于做好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組團結對幫扶工作的通知》(粵農組〔2021〕5號)、《廣東省科學技術廳 廣東省鄉村振興局關于印發〈廣東省農村科技特派員駐鎮幫鎮扶村行動方案〉的通知》(粵科農組〔2021〕151號)、《中共肇慶市委辦公室 肇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肇慶市鄉村振興駐鎮幫鎮扶村工作方案〉的通知》(肇辦字〔2021〕22號)要求,按照省、市鄉村振興戰略部署,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組成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引導科技特派員團隊深入重點幫扶鎮村,帶項目、帶技術,開展科技服務全鏈條覆蓋的對接幫扶,示范推廣適用技術成果,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有效銜接,開展農業實用技術推廣、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控、培訓等科技服務,解決生產過程中遇到的各類技術難題,帶動當地優勢特色農業發展,推進農民增收致富。
入庫要求:
1.入庫對象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高校、科研院所及涉農企業。組織成立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并與我市47個鎮簽訂駐鎮幫鎮扶村工作協議,鞏固提升脫貧攻堅成果,派出科研人員到我市各鎮(村)服務三農。每個工作站派出至少5名中級以上職稱,本科以上學歷的科技特派員,每年不得少于28天,到鎮(村)開展農業技術幫扶工作。
2.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站要制定相關工作制度配合項目工作的展開,有明確的目標、任務。
3.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站服務對象應是簽訂合同的幫扶鎮。
4.各個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站必須與5個以上幫扶鄉鎮簽訂技術服務協議,明確目標責任。
5.必須有明確的項目“新增經費預算(使用說明)”、項目完成后“預計經濟效益情況”和“社會效益情況”。
6.項目實施周期為不超過3年。
專題6:提升地市科技服務能力建設(成果科牽頭)
支持方向:圍繞我市科技能力體系建設,推動科技服務機構能力提升,做好科技統計、科技政策宣傳培訓、高企引育及申報、科技成果轉化、創新平臺建設、科研誠信等科技服務工作,推動科技服務機構不斷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
入庫要求:
1.入庫對象為在我市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中心、行業協會等科技服務機構;鼓勵與省內高水平相關機構聯合申報。
2.單位須具備科技服務的經驗和能力,擁有一定數量的服務人才隊伍。
3.實施周期不超過2年。
三、工作要求
1.操作要求。
申請入庫企事業單位將符合要求的項目填入附件1,并將蓋章紙質或掃描版及電子版報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由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具體工作人員(市直單位由對應業務科室)登錄“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市縣項目管理系統”(系統域名:http://210.76.75.133:8081/gdsczt/)”錄入入庫項目,并于10月26日前完成,具體操作事項請參考附件2。
2.入庫對象。
市直部門和各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征集、遴選的新入庫項目,已支持或在研項目不得入庫。
四、聯系方式
成果轉化與區域創新科:蔡輝 2899816
社會發展與農業農村科技科:陳子堯 2899815
附件2: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市縣項目管理系統項目信息填報指引.ppt
肇慶市科學技術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