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發布2019年廣州市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充分發揮科技創新在鄉村振興中的支撐引領作用,根據《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關于印發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推進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行動計劃(2018-2020年)的通知》(穗科創字〔2018〕378號)和《廣州市科技創新委員會關于印發推進農村科技特派員工作實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穗科創字〔2018〕384號),現就2019年廣州市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及基本條件
(一)廣州地區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各級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等單位的科技人員可以申報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
(二)農村科技特派員申請人所在單位應在廣州市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三)農村科技特派員申請人應是申報單位正式職工,項目實施期內在職,熟悉本領域國內外科技和市場發展動態,具有本領域和農業科技服務、科技推廣工作經驗。在職公務員、退休人員不得申報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
(四)農村科技特派員申報單位、申請人過去5年內在申報和承擔國家、省、市科技計劃項目中無不良信用記錄。
(五)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不受市科技計劃項目負責人申報限項的限制。
(六)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對接從化、增城、白云、花都、黃埔、番禺、南沙等7個涉農區域,對接市內其他區域的申報項目不予立項支持。
(七)1個農村科技特派員只能對接1個技術需求方,1個技術需求方只能有1個特派員對接,項目要有明確的技術需求和可落地的條件,實施目標和實施方案明確,能完成預期目標。
(八)2018年已獲立項支持的農村科技特派員和技術需求方不能再申報本批特派員項目。
二、主要服務范圍及內容
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主要是針對廣州現代農業發展關鍵技術問題開展科技對接與服務,圍繞水稻、蔬菜、花卉、水產、果樹等廣州傳統優勢特色產業,開展品種的種苗資源的引進,種質資源研發、創新、種苗繁育以及技術推廣應用等技術支撐。大力開展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新成果的示范推廣,推進畜禽養殖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漁業養殖水治理、農產品廢棄物處理及綜合利用,推廣普及先進適用的農業技術、農業裝備、農業信息與發展理念,推廣良種培育、新型肥藥、加工貯存、疫病防控、設施農業、農業物聯網和裝備智能化、精準施肥、農田修復、節能農機、食品安全以及農村民生等實用技術成果。鼓勵科技特派員與服務對象共同創辦專業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和涉農企業,支持創業類科技特派員以技術入股等形式到農村領辦、創辦經濟實體,進行技術指導等,支持與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企業等組織機構開展合作,結成經濟利益共同體,推進區域科技創新創業,共同解決農業產業發展中的各類技術問題,培養本土農業科技人才。
三、支持經費及方式
2019年廣州市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立項支持40項,每項支持經費10萬元,項目實施期2年。支持經費采取事前資助的方式,立項后由我局下達立項通知,由委托服務機構(廣東省農科院)與科技特派員簽訂任務書,并一次性將支持經費撥付到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所在單位。
四、申報材料
(一)《廣州市2019年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需明確供需雙方實施的目標、實施內容、實施期限、資金使用、驗收指標、績效等,經所在單位及技術需求方所在區的科技行政管理部門推薦蓋章。
(二)農村科技特派員與技術需求方簽署的技術服務協議。協議內容主要包括:合作目標、合作范圍、合作方式及條件、權利與義務、項目成果歸屬與分享等方面內容。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三)承諾書(見附件2)。
五、申報時間
廣州市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申報時間為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9月8日17時。
申報單位統一將書面材料(一式一份),于申報截止時間前提交至委托服務機構(廣東省農科院),同時電子版發送至yanyuwei@gdaas.cn。
六、聯系方式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農村和社會發展科技處:劉曉輝、謝秀珍,83124045、83124044。
廣東省農業科學院:林悅欣、晏育偉,87596250、38213849。
書面材料接收地址:廣東省廣州市天河區金穎路29號省農科院辦公樓(聯系人:晏育偉,13560356516)。
附件:1. 廣州市2019年農村科技特派員項目申請表.doc
2. 承諾書.doc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