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遠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申報
一、申請條件
申請公示企業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領取營業執照并開業滿二年(截止計算日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二)建立合同管理機構和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信用管理體系健全;
(三)合同履約狀況良好。除不可抗力、對方違約或雙方協議解除等法律規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約率100%;
(四)無嚴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記錄,未被列入“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企業名錄”;
(五)企業經營效益良好,且同意由公示監督機關將本企業申請公示年度的合同簽訂與履行情況、總產值(營業額)等信息在“守合同重信用”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
二、書面申請材料
(一)《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表》;
(二)《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承諾書》;
(三)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企業2019年度資質證書、榮譽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首次申請企業提供第(一)(三)(四)項材料;已公示2018年度“守合同重信用”的企業,提供第(二)(三)項材料。
三、活動安排
(一)申請公示企業應于2020年1月 20日至3月31日期間于網上提交申請:1.登陸“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系統”(網址:http://sz.gdgs.gov.cn/login,以下簡稱“守重公示系統”);2.在網上填報企業申請公示相關事項,并自行下載打印《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表》或《2019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申請承諾書》,備妥相關書式材料;3.申報時間截止后,“守重公示系統”(網址:http://sz.gdgs.gov.cn/login)將自動關閉申報通道。
(二)企業在網上提出申請后,由企業自愿通過行業協會(商會)推薦或直接將申請材料于2020年4月10日前提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屬于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的行業協會(商會)的企業,可將相關書式申請材料提交給相關行業協會(商會)進行核查推薦(行業協會(商會)名單及聯絡方式見附件);符合公示條件的,由行業協會(商會)簽署推薦意見后于2020年4月10日前將推薦企業名單及申請書和其它材料提交給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不屬于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的行業協會(商會)的企業,可自愿通過屬地行業協會(商會)推薦于2020年4月10日前將申請材料提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
(三)經我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書式審查和征信后,于2020年6月1日把符合公示條件的申請企業在“守重公示系統”中統一予以公示,并在該系統中企業公示頁面展示《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證書》(電子版)。企業可根據需要自行選擇制作證書、牌匾,相關費用由企業自理,市場監管部門不收取任何費用。
四、注意事項
(一)請各相關企業、有關行業協會(商會)關注“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門戶網站(網址:http://amr.gd.gov.cn/)和“守重公示系統”中有關“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的通知信息,市場監管部門不再另行發函通知。
(二)申請公示企業須如實填報有關情況及信息,并對所提交材料及填報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對弄虛作假騙取“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的,市場監管部門將撤銷其公示信息,被撤銷公示企業將連續4個年度禁止參加公示活動,并在“守重公示系統”中向社會公告。
(三)受委托的行業協會(商會)須嚴格遵守《廣東省行業協會(商會)接受委托開展“守合同重信用”企業公示活動工作規定》,認真做好公示活動的宣傳發動和推薦工作,并接受公示企業和社會公眾監督。各行業協會(商會)嚴格禁止“搭車”收費、強拉入會等增加企業負擔或變相收費等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