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各地補助獎勵情況
廣州市
提交高企申請并獲得受理的企業,每家補貼二十萬元,通過高企認定的企業,由市區兩級財政按照一定比例給予每家總額一百萬元的獎勵;
珠海市
對通過認定的高企市級財政給予十萬元補助;企業每認定1件省高新技術產品給予一千元補助;獲得市級創新基金立項扶持的高企,在原有資助額度上增加五萬元;
東莞市
對首次通過認定的高企予以三十萬元獎勵,對重新認定的高企予以十萬元獎勵,對進入省高企培育庫企業予以五萬元獎勵;
佛山市
對當年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補助十萬元,企業每認定1件高新技術產品給予補助一千元;
深圳市
龍華現金補助二十萬元,光明三十萬元,福田1五萬元,寶安十萬元,龍崗十萬元,南山五萬元。
中山市
新認定高企每家補助十萬元,重新認定的高企每家補助五萬元;通過省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每個產品資助一千元;
惠州市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十萬元資金補貼,對重新認定的高企每家企業資助五萬元;
江門市
對通過認定的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給予十萬元補助。補助資金由市本級財政與企業所在市(區)財政按1:1比例各分擔五萬元;
湛江市
對獲得認定的高企、省級創新企業給予十萬元獎勵。對高企培育庫的企業,一次性給予補助五萬元,符合申報條件,但評審未通過的企業給予補助三萬元。對新引進的國家高企,給予補助十萬元;
茂名市
對首次申報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給予八萬元資助。對首次被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每個給予十萬元獎勵。對首次被認定的國家火炬計劃重點高企給予二十萬元。對申報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入庫的區內企業,給予五萬元資助;
清遠市
對通過受理的企業,給予每家企業補助三萬元;通過廣東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認定、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給予補助七萬元;
陽江市
對新認定的高企給予五萬元補助;
潮州市
對首次申報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企業(過去三年沒有高企資格),給予一次性補助二十萬元;已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資格,到期通過復審或認定的,給予一次性補助十萬元;
云浮市
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三十萬元資金獎勵。 對孵化器內獲得高企培育庫入庫企業資格的獎勵十萬元。對高新區內企業獲得高企資格的獎勵十萬元,獲得高企培育庫入庫企業資格的獎勵三萬元;
河源市
對新認定的高企給予十萬元的獎勵;
梅州市
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一次性獎勵二十萬元;
汕頭市
對通過認定的企業給予十萬元補助;
順德
對當年通過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補助十萬元,當年通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補助五萬元,企業每認定1件高新技術產品給予補助一千元,新入庫培育而未享受廣東省科技廳入庫補助的企業給予補助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