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公布珠海市工業鹽生產、經營和使用企業名單的通告
根據《廣東省工業鹽管理辦法(試行)粵經信規字[2017]5號》和《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再次明確做好我省工業鹽管理有關工作有通知》(粵工信消費函[2019]1202號)精神,在我省從事工業鹽生產、經營和使用的企業,應當當面遞交、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向所在地地級以上市鹽業主管機構提交企業基本信息材料。
現將我市已提交企業基本資料的工業鹽生產、經營和使用企業名單予以公布。
附件:珠海市工業鹽生產、經營和使用企業名單
珠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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