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
穗科字〔2019〕297號
各區科技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公示將于8月18日截止提交,為進一步做好我市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根據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
國科發政〔2017〕115號,以下簡稱《評價辦法》,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指引》(國科火字〔2017〕144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附件2)和《廣東省科學技術廳關于組織開展2019年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粵科函高字〔2019〕400號)的有關規定,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與評價企業條件
(一)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的居民企業;
(二)上年度企業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
(三)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屬于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類;
(四)上年度企業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企業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五)企業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
二、評價工作程序
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實行網絡化管理,評價工作在“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上的“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系統”(以下簡稱“評價工作系統”,網址:www.innofund.gov.cn)中進行。評價操作簡單透明、公正規范、所填報資料簡潔清晰,全流程網上操作,不需提交紙質材料,不向企業收取任何費用。
(一)企業注冊登記
1.企業申請注冊。企業在“評價工作系統”先進行臨時賬號注冊,用臨時賬號登錄系統并在線填報《企業注冊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詳見附件2),并將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彩色掃描上傳,注冊信息中企業名稱、統一社會信息代碼、企業法定代表人應與營業執照一致,企業法定代表人、聯系人手機及電子郵箱應確保正常使用。
2.注冊信息核對。科技部火炬中心對《登記表》及上傳相關文檔進行信息核對,結果以郵件或短信形式通知企業法定代表人和聯系人。核對不通過的,企業可補正后再次提交。
3.企業信息激活。臨時賬號審核通過后,企業用臨時賬號再次登錄系統后,系統提示用戶名變更為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用戶確認后,企業用戶名自動變更為企業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成功。
(二)企業自主評價
1.信息填報。注冊成功的企業可進入“評價工作系統”,按要求在線填報《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2)及上傳相關證明文件。企業填報信息及上傳文件不得涉及國家保密信息。
2.企業自評。企業填報信息和證明文件齊全且自評結果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的可提交《信息表》,并應同時上傳有法定代表人簽名和加蓋企業公章的《信息表》首頁原件。企業對所填報信息和上傳文件的準確、真實、合法、有效性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三)形式審查
市評價工作機構通過“評價工作系統”對企業提交的《信息表》及相關附件進行客觀形式審查,形成《科技型中小企業信息審核表》(以下簡稱《審核表》,詳見附件2)。《審核表》包括以下內容:
1.《信息表》是否完整;
2.《信息表》中信息與相關證明文檔是否一致;
3.《信息表》首頁是否加蓋企業公章;
4.《信息表》其他問題說明(如果有,請評價工作機構填寫具體內容)。
企業填報《信息表》每年只提交一次。若有一項不合格者,則信息審核不通過。信息審核通過的,系統提交至省科技廳。信息審核未通過的,退回企業進行補正。企業補正后再次提交《信息表》的,視同第一次填報。
(四)名單公示
市評價工作機構對信息審核通過的《信息表》進行匯總上報,省科技廳在服務平臺進行審核,按批次生成公示文件,并在服務平臺上公示10個工作日。
(五)入庫公告
公示無異議的,省級科技管理部門賦予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以下簡稱“登記編號”),登記編號由系統自動生成,包括18位數字或字母(4位年份+6位行政區劃代碼+1位成立年份標識+1位直接確認標識+6位系統順序號)。公眾可通過“評價工作系統”查詢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登記編號。公示有異議的,交由所在地評價工作機構進行核實處理。
三、201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時間安排
201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參與評價企業需采用2018年度公司生產經營數據填報《信息表》及上傳相關附件,成功入庫后獲取“2019+6位行政區劃代碼+1位成立年份標識+1位直接確認標識+6位系統順序號”的登記編號,當年有效。目前,省科技廳已分3批公示評價信息,尚余最后一批,時間安排如下:
省科技廳第四批公示評價信息提交截止時間:8月18日。
參與企業應高度重視評價工作,以便能夠及時享受有關科技型中小企業優惠政策。
四、組織實施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會同各區科技主管部門組成廣州市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機構,業務受理、形式審查單位為廣州生產力促進中心。評價工作機構日常服務窗口設在廣州生產力促進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區要高度重視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積極發動符合條件的企業(重點包括高新技術企業、省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庫企業,以及擁有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的企業等)參加評價,不斷壯大我市科技型中小企業入庫規模。我局將在適當時候對各區開展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二)廣州生產力促進中心要做好企業《信息表》的形式審查和匯總上報省科技廳等工作。
(三)市評價工作機構將配合省科技廳對入庫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信息抽查,隨機抽查比例不低于5%。按《工作指引》要求,被抽查企業需提交相關材料,核對《信息表》與證明材料的數據一致性。對抽查中發現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條件的,市評價工作機構將提請省級科技管理部門撤銷其科技型中小企業登記編號。
(四)參評企業要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并查實,將按照《評價辦法》相關規定處理。
上述通知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辦理(詳見附件1、2)。
六、主管部門及聯系電話
市科技局科技金融處:宋嘉良、史威,83124175、83124075
七、服務咨詢窗口
廣州生產力促進中心(越秀區下塘西路37號702室)
聯系人:邢曉婉、胡天馳、陳韋各、劉威
聯系電話:83491558、83491559、83491565、83491781
廣州市科學技術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