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啟動2019年度省政府質量獎申報工作
近日,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做好2019年度廣東省政府質量獎申報工作的通知》,正式啟動2019年廣東省政府質量獎評審工作。屆時全省將評選出不超過10家獲獎企業或組織,其中大型企業不超過5家,中小型企業或組織不超過5家。
按申報要求,申報2019年度省政府質量獎的企業或組織應當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五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國家和省的產業、環保、質量等政策,列入國家強制監督管理范圍的應取得有關證照;質量管理體系健全,建立卓越績效模式管理推進機構,推廣及應用卓越績效管理模式兩年以上;產品、服務、建筑工程和經營質量以及自主創新能力、市場競爭力等在國內外處于領先地位,在近三年國家或省質量監督抽查中沒有不合格記錄,最近三年沒有消費者重大投訴;制造業、建筑業企業經濟效益好,其經營規模、年利稅額、總資產貢獻率等指標位居國內同行業前列,并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且2018年度銷售額(或主營業務收入)在5億元以上;服務業企業經濟效益好,其經營規模、年利稅額、總資產貢獻率等指標位居國內同行業前列,并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且2018年度銷售額(或主營業務收入)在1億元以上;非營利性組織,其社會貢獻位于行業前列,并獲得主管部門或省行業協會推薦。此外還要求申報企業或組織近三年來沒有發生重大質量、安全、環保、衛生等事故,沒有因違反生產經營、知識產權、勞動保障、環保、安全生產、稅收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受到刑事或行政處罰。同時,母公司或集團公司已經獲獎的,其子公司在間隔兩屆后可以申報。
據了解,本次申報對象為廣東省行政區域內制造業(食品、藥品類生產企業暫不列入申報范圍)、服務業和建筑業企業或組織。相關企業或組織可于8月23日前,前往所在地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申報,由材料受理單位對申報企業實施資格初審后,對符合申報條件的申報材料經綜合市相關政府部門、行業協會意見后提出推薦意見,并于8月26日前將相關申報材料報送省市場監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