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2019年加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獎勵力度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韶關新區管委會,裝備園管委會,有關單位:
現將《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實施2019年加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獎勵力度資金項目的通知》(便函[2019]968號,附件1)轉發給你們,請根據通知要求組織項目申報。2019年新增資金主要分為:“設備事前獎勵”和“按標準落實獎勵比例”兩部分。“按標準落實獎勵比例”是對按原 2019 年技術改造專項資金要求通過評審的獎勵項目,按新設備購置額 30%的標準補齊差額。單個項目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 5000 萬。
現將“設備事前獎勵”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
1、企業與銀行固定資產貸款審批合同中貸款資金用途必須為技改項目建設,其技改項目的名稱必須與項目備案證一致;
2、屬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對企業提交申請報告及項目申請表等相關材料圍繞申報資格符合性、完整性進行初審,初審通過后按推薦順序(推薦順序將作為評審參考依據)填寫2019年廣東省加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獎勵力度(設備事前獎勵)資金項目匯總表(附件2),并在“項目組織部門”一欄蓋章。以上材料一式兩份,于11月4日前送交我局技改創新科;
3、有已獲得省級技術改造專項資金扶持的項目但未按規定完工驗收的企業不得申報。
二、項目評審
1、我局將組織開展競爭性評審,以扶優扶強、排名靠后淘汰方式選擇扶持。
2、納入統計顯示已完工項目視為不符合申報資格;
3、未納入統計的項目需及時納入統計,在項目備案證建設期開始后兩個月仍未納入統計的項目,即使通過評審,仍視同不符合申報資格,已劃撥資金的將啟動資金回退程序;
4、項目完工評價前被環保信用評價為“環保不良企業”以及“信用中國”網站受懲戒黑名單企業需回退前期撥付的資金,剩余資金不再撥付。
三、后續跟蹤監管
1、推薦申報的項目必須納入“全市投資額500萬元以上工業和技改投資項目基本情況表”,結合入統統計情況,實施月度臺賬監督管理,并如實填報投資計劃;
2、項目投資進度出現嚴重滯后并不能說明原因或出現重大變動影響項目不能完工的,將提前啟動資金回退程序;
3、項目納入統計數據需和項目實際投資數據保持一致,入統狀態若顯示已完工,則視同項目完工,企業需及時提出驗收申請或由我局啟動驗收程序。驗收通過的,則按實際設備購置總額核算獎勵金總額,并按規定撥付獎勵資金余額,如前期撥付的獎勵資金超過實際核算的獎勵金總額,則收回多撥付的資金;未通過驗收的項目收回前期已撥付資金。
4、項目屬地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按照“誰推薦、誰負責”原則,對項目的真實性和符合性負責,對項目后續跟蹤管理、績效評價、政府審計等負責,若項目啟動資金回退程序時,需負向企業追繳回退資金的主要責任。
四、其他要求
企業獲事前獎補資金后必須設立專賬管理,資金全部用于項目建設,確保專款專用,完工驗收時將作為評價指標之一,沒有專款專用的企業需回退前期撥付的資金,剩余資金不再撥付。
附件:
1.《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組織實施2019年加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獎勵力度資金項目的通知》(便函[2019]968號);
2. 2019年廣東省加大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獎勵力度(設備事前獎勵)資金項目匯總表。
韶關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19年9月27日
(聯系科室:技改創新科,聯系電話:8883755、8891700,電子郵箱:sg889170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