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珠海市2019年度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企業:
根據《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和《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2019年度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的通知》有關要求,現對珠海市省級企業技術中心開展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范圍
珠海市94家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名單詳見附件1)。
二、材料要求
請各單位按照《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的要求準備相關評價材料,評價材料包括:
(一)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請按附件2的提綱編寫)。
(二)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分為制造業、信息服務業、物流業、流通業和建筑業5類,詳見附件3-7)。請各企業技術中心根據企業所屬行業選擇填報相應的評價表,填寫前請認真閱讀評價表后相關指標解釋(附件8),所填報數據須真實準確,與報送統計部門的數據相符。
(三)需提供的相關附件及證明材料見附件9。
三、填報流程及要求
(一)網上填報
各企業技術中心依托企業于2019年11月1日前登錄登陸廣東省 機 械 工 業 質 量 管 理 協 會 網 站 ( 網 址 :http://www.gdmachine.org/),進入“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信息管理系統”(http://210.21.90.123/),按要求注冊賬號,填寫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上傳工作總結及相關證明材料。企業填報系統將于2019年11月1日24∶00關閉。
(二)網上審核
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于2019年11月5日前,對企業填報的評價資料進行網上審核。
(三)報送紙質材料
經審核通過的企業打印紙質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一份),加蓋企業公章,于2019年11月8日前報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技改科(香洲區康寧路66號406室)。
四、其他事項
(一)根據《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評價不合格、所在企業上報的評價材料存在弄虛作假、涉稅違法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將撤銷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資格。
(二)技術中心依托企業的名稱發生變更的,需辦理名稱變更手續。應將申請企業技術中心名稱變更的報告(原件)、變更前及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核準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送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經審核同意后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向省工信廳報送關于企業技術中心變更名稱的請示。省屬企業可直接報省工信廳。
(三)各有關企業要認真準備相關材料,按時報送,并藉此評價機會,對本企業技術中心建設發展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摸底,總結積累經驗。
附件:1.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名單(珠海市94家)
2.廣東省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提綱)
3.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制造業)
4.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信息服務業)
5.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物流業)
6.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流通業)
7.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建筑業)
8.評價表指標解釋和填報說明
9.需提供的附件及證明材料
珠海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2019 年 10月9 日
(聯系人:洪豪良 聯系電話:0756- 2220508)
附件下載:
附件1-廣東省省級企業技術中心名單(珠海市94家).doc |